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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1国际商法自考重点(第二章)

2013-05-01 21:42来源:江苏自考网
第二章
  1、 什么是合同?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 要约的概念以及构成条件?是具有足够的确定性并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成立的意图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条件: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3、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出一些选项能选出来哪些是要约哪些是邀请)1、要约是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往往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夏天,街边卖冰棍的小贩为了招揽顾客会叫卖,如果他吆喝“冰棍、清凉解暑的冰棍!”,这就只是一个要约邀请,他是为了吸引人们来向他询价;如果他吆喝“冰棍、红豆冰棍,五毛一根!”,这就可以构成要约了。
  4、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如何规定要约的约束力?
  5、 什么是要约的消灭以及情况(4点)?1)受要约人拒绝或提出反要约(2)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3)要约的期间已过(4)因法律原因终止
撤回要约概念?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以前要约人发出的使其要约不生效的通知。撤销要约概念?
  6、 什么是承诺以及构成条件?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7、 各国对承诺生效问题上面有何不同?(英美法?大陆法?公约?法国法顶多出个选择题)
  8、 什么是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
9、 什么是对价?对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以及有效的对价的条件?1、对价必须合法2、对价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过去的对价不能构成有效的对价3、已经存在的义务和法律义务不能作为对价4、对价须具有真实价值,但毋需完全等价5、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包括其代理人6、放弃有效的诉权构成对价7、部分支付不能作为偿还全部债务的有效对价,但这一规则受到禁反言规则的制约
10、 我国《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和可变更合同包括那些类型?(4点)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11、 什么是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12、 什么是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
13、 损害赔偿的方法有哪些?1.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2.是指对业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14、 什么是违约金?概述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15、 什么是合同落空?是英美法的术语,它与大陆法上的情势变迁原则相类似。合同落空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的意外情况而使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谋求的商业目标受到挫折。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予免除责任。以及适用的情形?(4点):(1)标的物灭失;(2)违法;(3)情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4)政府实行封锁禁运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合同  贸易
  16、 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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