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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自考《秘书实务》考试重点二十

2018-09-03 10:33来源:江苏自考网
    20. 简述信访案件调查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①谈话。包括与知情人(信访人)谈话与被调查人谈话办案人员谈话时,应注意以下事项,谈话应个别进行,一般不要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参与谈话的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谈话一般在知情人、受侵害人或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住所进行;谈话时应注意提问方式,严禁逼供、诱供,指供。②查阅文件夹资料。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等书面材料,有 关单位应予配合,不得阴挡。对一些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资料、办案人员要注意保密,不得扩散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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