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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自考《新闻采访写作》考试重点一

2018-09-29 15:10来源:江苏自考网
  一、新闻与事实的关系
  新闻来自事实,由事实构成,是事实的记录和再现。事实第一性,新闻第二性,一个是源,一个是流,先有事实后有新闻,再者的关系不容分离,更不容颠倒。

  二、新闻采访与新闻写作的关系
  从本质而言,新闻采访决定新闻写作,具体表现在:
  1. 只有认识事实,才能反映事实,而对客观事实的认识,尽管可在贯穿整个采访写作过程,但是,认识事实的任务基本上在采访阶段完成;
  2. 抓新闻就是抓事实,写新闻就是写事实,新闻写作有赖于对事实的采访;
  3. 采访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写作的深度和广度;
  4.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内容。新闻写作的基础在于采访,采访决定新闻写作,这是人们对客观事实认识的规律,也是新闻采写经验的总结。
  5. 在事实成为新闻的转化过程中,新闻写作是一个必经阶段和一种不可缺少的手段,采访活动也要受写作的制约和检验,新闻的写作对于采访有能动作用。
  总之,按照唯物主义的辩证观点,采访是写作的前提和基础,写作是采访的表现和结果,既要深入采访,又要讲究写作,二者不可偏废。但从采访写作关系的实质来看,应该说是采访决定写作。

  三、采访写作的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更加强调实践性;
  二是有鲜明的政治性。

  四、新闻采访和写作要特别注意的两个“正确”对待:
  一是要正确对待我们党的新闻工作在采写方面的传统经验;
  二是要正确对待西方新闻界的采访写作经验。

  五、新闻采访艺术:
  主要研究如何运用唯物辩证观点、求实观点和群众观点,正确处理好新闻采访中的微观与宏观、个性与共性、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记者和采访对象的关系,并运用心理分析加以调节和控制,使采访逐步深化,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正确地把握事实和报道事实。

  六、新闻采访的概念和性质
  采访——是指记者和其他新闻工作者,为完成报道任务或了解某些情况,围绕采集新闻事实材料而进的一项特殊的调查究活动。
  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看问题,采访的性质是主观认识客观并把握客观,是记者向客观事物“进行调查研究活动”,但与一般的调查研究又有不同。采访是以新闻事实为对象、以新闻报道为目的的一种专业性极强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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