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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9876标识设计》自学考试大纲: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2015-02-03 09:25来源:广州自考网
Ⅲ  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为了使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实施意见。
一、关于考试目标的说明
    本大纲的编撰意在使应考者能进一步明确考试范围和内容,更有目的的系统学习本课程,也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辅导。同时,规范考试命题,从而较准确地安排试题应具有的难度和专业性。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唐余雄、毛倩倩 著,江苏教育出版社,2012年2月版。
三、自学方法的指导与社会助学提示
1.无论是自学还是社会集中辅导,都应该以指定教材为基础,以大纲所开列的考试要点为重点,通过系统学习和实践,对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形成全面的认识。
    2.进行有效的延伸阅读以及观摩标识导向系统设计案例,提高自身的艺术评判能力。
3.要正确处理重点内容与一般内容的关系,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重点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考试只是检验学习成效的手段,不可将应试作为自学及社会助学的教学重点。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要求
1.本课程的考试命题,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范围和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范围覆盖到各章节,并突出标识导向系统设计能力,熟练运用手绘来完成标识导向系统设计的场景表现。
2.本课程属于实践考试,试题不含理论考核部分,要求应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设定在180分钟),按照试题要求自带工具当场完成。马克笔、彩色铅笔、水粉颜料、水彩颜料、色粉笔、画笔、直尺、三角尺、画板等考试用具由考生自带,不得携带画册和画稿。
3.实践类试题主要体现应考者对标识导向系统设计的表达能力,对标识导向系统设计的专业理解与艺术审美,并间接考察应考者对标识导向系统设计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4.本课程属于艺术实践类考试,根据提供的场地图纸和设计要求完成包括平面图、立面图、轴侧图、三维透视图及设计说明在内的专业性图纸表达是常见的考试形式。
5.实践试卷(作品)在规定的密封处写上考号和姓名,由工作人员密封。应考者在作品上落款部分按规定要求书写,否则按作弊论处。考试全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相机等拍摄工具对试卷进行拍照,一旦发生同样按作弊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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