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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8年自学考试“专接本”对接院校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

2018-11-06 16:39来源:江南大学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
    各专科院校: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它不仅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而且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根据。为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向各“专接本”对接院校提出如下要求及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科学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结合自学考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各专科院校指导教师在毕业指导环节应以毕业设计为主,毕业论文为辅,着重调动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

    二、选题原则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人一题,确需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时,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别列出不同要求,每个学生按要求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并应了解整个课题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专科院校指导教师确定后统一向我校申报,经我校专业教师审定后依据反馈建议修改题目后方可实行。

    三、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共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理工科类不能超过5篇,文科类不能超过8篇。
    指导教师要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教师要注意言传身教,认真指导学生工作,严谨治学。
    指导教师需更新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每2年至少更新一次)。

    四、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答辩自2018年11月初起至2019年4月底完成。各专科院校应安排专人负责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与答辩过程。
    1、2018年11月16日前各专科学校将学生的选题表、开题报告以及各校汇总后的毕业论文课题安排表上报至我校。
    2、2018年11月底前我校将经过专业教师审定后的课题安排表及修改建议反馈给各专科院校。
    3、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初各专科院校依据我校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要求进行指导并定期向我校汇报工作进度。
    4、2019年3月中旬至4月底各专科院校完成论文答辩工作,答辩时间需向我校进行申报。

    五、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各专科院校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负责。
    2、答辩委员会由学术水平较高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本学院各专业的答辩工作,根据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最终决定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下设毕业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至少要有3人组成。
    3、答辩时由答辩人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时间为5~10分钟,答辩小组向答辩人提问,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进行质询,考核学生创新能力、独立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设计和计算方法、实验过程和测试方法的结果,时间为10~20分钟。
    4、答辩小组评定答辩成绩和写出评语,并综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面的分数和评语,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提出意见,交答辩委员会审定;三方面评分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指导教师评分占30%,评阅教师评分占30%,答辩小组评分占40%(艺术类专业可另行规定)。

    六、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以百分制记分。获“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5%~20%以内(优秀:100~90;良好:89~80中等:79~70;及格:69~60;不及格:59,以下)。
    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做。

    七、对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的上报要求
    答辩结束后专科院校需及时上报各学生的论文评审表原件、汇总好的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需加盖系部公章)原件。各校的毕业论文课题安排表、各学生的毕业论文安排进度表、毕业论文的电子稿汇总后刻盘上报我校。

    八、对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的存档要求
    1、毕业论文存档内容应该包括完整的毕业论文、论文相关资料、图纸、评审表(原件请上报主考学校,专科院校留存复印件)、答辩记录表以及有关管理材料等。
    2、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我校有关规定装订后由专科学校保存,一般至少保留3年,其中被确定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送各专科院校档案馆归档。
    3、各专科院校按应按专业长期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可刻成光盘)。
    以上工作要求及安排请各专科院校自收到本通知后即刻安排专人负责进行2018年江南大学自考“专接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相关工作,并同时向我校上报其姓名与联系方式。工作要求中提及的表格以及各专业论文模板可以由各专科院校专接本负责人从“江大自考专接本”QQ群(群号:89215837)中的群文件下载,文件包名称为“江南大学自考论文格式与要求(2018年11月)”。
    对以上要求与安排,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我校自考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联系人袁子越,电话:0510-85815031,15006173228。
   

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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