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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15年6月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3-25 16:50来源: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6月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州校区继续教育部、院内各部门、校外教学点:
2015年6月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河海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年6月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对象为:2014年及以后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成人、自考学生。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1,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毕业照同底版纸质照片(二张2寸,一张由学生贴申请表、一张由班主任贴于照片样纸(附件3))和照片电子版1份提交至相关教学站点。
2. 教学站点进行统计汇总,并将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和电子照片汇总版移交至学生事务部。
三、证书发放
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
四、其它
1. 信息核对
每位学生必须如实完整在申请表上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总结、学位考试成绩及通过时间等相关信息,不得有空缺;学习课程成绩由教学站点从学院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签字盖章。
教学站点负责认真核对信息,确保申请表上填写的学位成绩、平时成绩均分、毕业设计成绩与汇总表上的成绩一致。,
电子版学士学位汇总表上的姓名之间不能有空格。
2. 照片要求
纸质照片样纸由班主任按专业、年级、学号顺序贴好。
电子照片要求:①像素150*210;②蓝底、白衬衫;③左下角分两行标注姓名、学号;④照片以正确的身份证号命名、 JPG格式;⑤照片大小在9-10kb之间。
电子照片要认真核对,不要漏报、错报、多报。
3. 时间要求
学生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将本人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教学站点。
教学站点于2015年5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汇总移交至学生事务部。
申报材料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如超过时间,延续至下一次申报。
4. 联系方式
学生事务部:025-83786345,025-83786250。
纸质稿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事务部。
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hhdxxsswb@126.com(标题注明 “某某站点2015年6月学位申请汇总表”,“某某站点2015年6月学位申请照片”)。
群号:23574163。
 
 
附件:
1. 河海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 河海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3. 照片样纸
4. 河海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
   
 
 
河海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3月17日
河海远教【2015】3学位申报上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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