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苏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转考免考 >

办理免考手续审批方法

2015-11-25 16:59来源:昆山自考信息网
办理免考手续审批方法
自学考试具体免考政策可以在江苏省考试院网站或苏州市自学考试网站有关免考政策一栏查询。有课程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考生提交申请。
1.考生在现场报名期间(2015年12月1-5)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其他时间网络关闭,不予办理。
2.用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录进入个人信息系统,在免考模块里提交申请。
二、现场审批。
考生在现场报名期间将材料送昆山自考办审批,由自考办审核人员打印考生申报的《课程免考申请表》,验证所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最后统一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三、审批所需材料
1.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籍卡”复印件一份,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内容。复印件上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
四、审批结果查询
考生在5月份办理的可于10月份登录考生个人信息系统查询结果。12月份办理的可于来年4月份登录考生个人信息系统查询。
五、相关提示
1.新老课程替换,考生登录江苏省考试院网站或苏州市自学考试网站的专业计划一栏中查看,课程一一对应,不需办免考。
2.原专业有合格成绩未毕业的自考生,改报另一专业,如与后改专业的课程名、课程号相同的不需办免考,保存好准考证,申请毕业时准考证合并在一起办理毕业手续。
3.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免考相关课程的,除带好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六级证书上的考试学校应与毕业学校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替代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或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的可在毕业时带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起办理。
5.采购、物流用证书课程替代的办免考也要上网申请,申请好后带好证书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办理。
6.公共英语免考,NIT证书免考的,证书编号8开头为部队证书,需提供证书获得日期的在军证明。
7.结业、肄业考生,需提供结业、肄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上一篇:关于2016年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调整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过渡期相关安排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