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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自考《宪法学》知识总结:八

2018-08-27 11:07来源:江苏自考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根据宪法规定的范围行使立法权;解释宪法;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人事任免权;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国家生活中其它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全国人大代表的主要义务共五个:一是模范的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是同原选举单位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三是保守国家秘密;四是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实施;五是接受原单位和群众监督。
 
    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
 
    我国定都北京的原因:北京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名城和文化古都 、北京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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