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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公告

2019-01-14 19:37:00   来源:淮安市教育考试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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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社〔2018〕38号)及《江苏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经教育部同意,我省上半年仅受理补考考生和在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自2019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按规定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因港澳台居民首次纳入考试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上半年笔试,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1.补考考生指笔试成绩至少有一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名选择淮安市考区进行笔试):
(1)淮安市户籍;
(2)人事关系在淮安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可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
(3)淮安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淮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
2.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指普通高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师范生、五年制高师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3.考生应具备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按其预计毕业取得的学历进行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要求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需重新注册报名。
2.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选择淮安市考区作为应试(确认)考区;
3.报名时间为1月15日-18日(截止到18日16时),现场审核时间为1月18日-19日;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1月20日24时。
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 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5.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并经教育部同意,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学科; 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
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6.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现场审核
(一)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1.现场审核时间:
2019年1月18日-19日(8:30-11:30;13:30-17:00)
2.现场审核地点:
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崇文楼一楼(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
3.现场审核确认工作流程(见附件)。
4.现场审核确认工作安排:
 
 
 
 
5.在淮阴师范学院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由淮阴师范学院审核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审核要求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考生本人需提供的材料
1.淮安市户籍的考生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纸上);
(4)考生本人的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大学已毕业的考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5)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6)凭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经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原学校复印)。
2.人事关系在淮安市的考生(尚未在淮安市落户)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
(3)考生本人的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签订合同的聘用单位近一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记录证明原件(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为准)。
(6)凭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经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原学校复印)。
3.在淮安市普通全日制高校就读(淮安市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的考生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
(3)考生本人的学信网(www.chsi.com.cn)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页。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一个月后销毁。
 
四、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完成报名。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考试每人每科52元。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20日24时。
 
五、特别提醒
1.考生须由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或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经审核通过,考生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进行重置,报名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5.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6.严禁他人代为确认。
7.考生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请通过审核的考生抓紧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六、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月4日-9日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4月1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自4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淮安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由淮安市教育考试院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八、政策咨询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5-83235898、83235998、83235907、83235921、83235911。
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jszsksb。
3.淮安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17-83665843。
(二)教师资格认定
1.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及认定请咨询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517-83660079);
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及认定请咨询相关县(区)教育局。
附件:现场审核确认工作流程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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