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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80 篆刻(实践)(高纲 0643)

2019-02-19 12:06:58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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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80 篆刻(实践)(高纲 0643)
 
南京艺术学院编 (高纲号 0643)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篆刻》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美术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必修课,是检验应考者对篆刻实践的掌握情况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

    设置本课程的具体目的和要求:《篆刻》课程要求应考者掌握篆刻的临摹和创作技法,熟读古代印章,逐渐培养篆刻艺术的审美和创作能力。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一)篆刻临摹

    1、汉印  2、古玺  3、元明清流派印

    考核要点:要求应考者全面掌握篆刻临摹技法,重点解决篆法、刀法问题,并正确掌握写篆的章法和刻印的刀法,协调处理好整幅临摹作品,正确领会原印精神。

    (二)篆刻创作

    1、篆法  2、刀法  3、章法

    考核要点:要求应考者全面掌握篆刻技法,重点解决篆法问题,要求能很好地运用篆书,并正确掌握篆书的结体和章法,刀法正确,协调处理好印章的章法,有美感,并能有一定的钤印技巧。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为了使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实施意见。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的有关说明

    为了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点标准化,本大纲列出涵盖所有考试范围的提纲。目的在于使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考试范围和内容,更有目的的系统学习本课程,也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同时,它也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其范围,从而较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的准确度。

    本大纲在考试要点中没有细分层次,其出发点在于《篆刻》是一门实践科目,学生在学习这些知识时应尽可能反映在作品上。

    (二)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书法篆刻》,黄惇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三)自学方法的指导及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无论是自学还是社会集中辅导,都应该以指定教材为基础,以大纲所开列的考试要点为重点,认真全面地掌握篆刻的临摹与创作技法。简单地临摹一两方印是不能全面掌握这门课程的,要按照大纲要求对篆刻的学习逐步深入,加深篆刻的审美和实践能力。

    2、临摹古代篆刻经典作品(汉印、古玺、流派印),并能运用于创作。

    3、要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课程内容有重点和一般之分,但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而且重点与一般是相互影响的,不是截然分开的。应考者应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全面知识点,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切勿孤立地抓重点和猜题押题。

    (四)关于命题和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范围和考核要求。考试命题适当突出重点,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2、本课程属于实践考试,试题没有理论考核,要求应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设定在180分钟),按照试卷要求当场篆刻作品。考试所用的石料由应考者自备(2cm—3cm左右方形石章2方),其他材料(毛笔、墨汁、砂纸、连史纸、印泥等)也自备,不得携带字典和其他印谱。

    3、本课程考试试卷可能采用的题型一般有:临摹与创作。临摹部分:命题。规定临摹某印,范本和试卷一同发下。创作部分:命题。规定内容。

    4、实践试卷(作品)按规定将打好的印蜕贴在试卷上,在规定的密封处写上考号和姓名,由工作人员密封。应考者不得在作品上署上应考者姓名,否则按作弊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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