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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网> 试题题库列表页> 简要说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

2016年4月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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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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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于2011年9月1日与星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龙跃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但龙跃公司与星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于2013年4月30日到期,未续签劳务派遣协议。由于龙跃公司与星源公司之间已经不存在劳务派遣关系,龙跃公司将陈某退回星源公司。陈某认为其与星源公司的劳动合同约定派遣至龙跃公司的期限尚未届满,其应当继续在龙跃公司上班,不同意其他任何解决方案。请根据上述提示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龙跃公司将陈某退回星源公司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吗?(2)星源公司能否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陈某的劳动合同?(3)龙跃公司对星源公司解除与陈某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陈某是否可以向龙跃公司主张赔偿?

熊某担任某船务公司总经理期间负责代表公司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8月31日,熊某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熊某提起仲裁,请求某船务公司支付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熊某为高级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当适用公司法
  • B、熊某为高级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古:主工
  • C、熊某应当举出充分证据证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因用人单位原因所致
  • D、熊某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

关于员工休息日加班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用人单位安排其补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 B、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其补休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加班费
  • C、员工休息日加班需要得到相关管理人员的批准
  • D、实行年薪制的员工,用人单位无须在年薪外再额外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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